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好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永春县交通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期间大队发现两家较为特殊的维修企业,致使无法正常监管到位。
这两家维修企业分别位于永春县G356线曲斗桥头和永春县S310线芳草格明洞口,其所在地属却于大田县管辖的“飞地”。
[ct]飞地飞地,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
6月4日,我大队联合大田县交通执法大队、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大田县济阳乡政府对这两家特殊的维修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大田县济阳乡政府和大田县自然资源局人员确定这两家维修企业所属的地产地权为大田县的“飞地”,经两地的交通执法部门现场勘验明确,这两家维修企业均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且未能达到备案条件。
在两地交通执法人员共同协商下,对这两家维修企业做出现场处置:由大田县交通执法大队现场对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两家维修企业停产停业,并清除场内的维修车辆;由永春县交通执法大队联系永春县公路分局取消两家维修企业所处地的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在原道口处种植路树,并设立防撞警示杆。
下一步,若这两家维修企业未能按照要求整改,县交通执法大队将联系永春电力公司对其进行停电处理,并由大田县交通执法大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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